新的一年到来,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,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马上就要开始了。
1.什么是经营所得?
答:经营所得,是指:
2.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?
答:经营所得,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,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3.经营所得申报期限是什么?
答: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,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,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,并预缴税款;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。
4.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在哪儿缴?怎么缴?
答:取得一处经营所得—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——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
5.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?
答:
(1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;
(2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;(注意只能报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
(3)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。
6.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使用哪些申报表?
答: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,适用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