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 税务总局
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
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,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)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。
特此公告。
2020年4月30日
上一篇:八部门发文: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免租、减税、放贷
下一篇:5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减按0.5%征收增值税!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也有变化